引言
本期结合实务审判案例,重点解析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简称“S交易”)中的若干潜在争议。
(正文为内容精要,完整版报告见附件)
(一)我国法律对合伙型基金份额转让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可以做两种理解:(1)以第60条转致条款为依据,适用普通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即应当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对外转让财产份额;(2)则是以第73条为依据,仅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无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正是因为前述分歧,司法实践中对于该问题的认识也存在不同。
(二)如合伙协议未就基金份额转让事项做出明确约定,在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基金份额转让是否有效?
司法实践中,针对该问题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释义》中的相关内容,上述第二种观点不仅更符合LP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特性,也更符合立法目的,即在基金合伙协议无明确约定时,LP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提前三十日通知合伙人即可,无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且即便LP对外转让基金份额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相关转让合同也应有效。
(三)合伙协议约定了转让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那么在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基金份额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债权人以价格畸低为由撤销S交易需要满足三个要件:(1)基金份额转让方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基金份额;(2)S交易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3)基金份额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一)如何认定交易价格系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何为价格的“明显不合理”给出了一些认定依据,但有限公司股权、基金份额等财产性权益并无通行的市场交易价或指导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存在困难。为此,本文通过梳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股权转让纠纷的司法判例,总结出以下两条裁判规则。
1. 以标的企业的净资产价值作为认定公允价值的主要依据。
我们观察到以企业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去评价交易价值是否公允是法院目前的主流做法,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民申1212号一案中认为“股权是一种无形的、抽象的、综合性的权利,股权价值的判断,按照一般的经济生活习惯,公司净资产价值是公司股权价格的最直接参考标准。”净资产价值的主要依据为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企业制作的财务会计报表、基金管理报告等。典型案例见(2018)最高法民申1212号、(2019)苏民申688号、(2019)最高法民终888号、(2019)闽民申5353号、(2024)内02民终754号、(2020)黑02民终192号、(2015)民申字第2174号、(2016)最高法民终136号。
2. 以近期转让价格作为认定公允价值的参考因素。
此外,我们还观察到有案例以近期交易价格作为判断价值是否合理的参考因素,如(2017)最高法民申1807号、(2014)民申字第831号、(2021)京民终13号。但是因为S交易价格的确定与诸多因素相关,且各因素实时变化,所以在同一时期内可以存在不同的交易价格。据此,虽然可以将近期转让价格作为参照,却不能将任何一次交易价格认定为绝对公允的价格,典型案例见(2015)民申字第2174号。
(二)如何认定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提出以债务人交易时陷入“无资力”并延续至今作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判断标准。司法实践中,对于债务人“无资力”的认定有以下三种判断标准。
1. 虽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未进入执行阶段或正在执行中,但因债务人未举证证明其还有其他财产可供偿债的,可以认定债务人已陷入无资力状态。典型案例见(2022)豫06民申62号、(2021)吉01民终5765号。
2.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进入执行阶段,且被终本的,可以认定债务人已陷入无资力状态。典型案例见(2022)京03民终7630号。
3. 债权人案件未进入执行或正在执行中,债务人在另案已被执行终本且不能举证有其他偿债财产的,可认定债务人已陷入无资力状态。典型案例见(2023)鲁02民终585号。
(三)如何认定基金份额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交易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
本文以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研究对象,探讨了S交易在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场景下基金份额转让合同的有效性问题、S交易在争议解决场景下的价格公允性问题以及未履行变更程序是否系解除份额转让协议的原因问题,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进行分析回应,希望能够为S交易的各方提供参考。
【完整版研究内容详见报告】
鲲鹏之变S基金系列研究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与北京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S基金系列研究,引用“鲲之大”“鹏之背”寓意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及S基金巨大的体量与潜能;“鲲鹏之变”,一则体现“鱼鸟嬗变”所带来的流动与互通,二则预示“化而为鸟”的腾飞与跃进。
鲲鹏之变S基金系列研究将围绕S基金市场发展与试点政策、常见交易模式与架构设计、法律尽调关注要点、交易文件关键条款、估值定价以及税务筹划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分析与解读。我们期盼与市场各参与方共同见证中国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及S基金的“鲲鹏之变”。
编者
北股交编辑负责人:林智勤、张凌云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编委会:金有元、钟凯文、周峰、刘雄平
执行编辑负责人:任珊珊
本期执行编辑:时云飞、蒋鑫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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